火葬对生态平衡的破坏不可低估

1991-06-01生态&环保8 分钟阅读阅读量:0

作者 范春萍(北京理工大学学术期刊办公室编审)

原发《中国环境管理》1991年第2期

火葬,相对于陵墓、坟冢式土葬是一种进步。它有利于移风易俗、破除迷信、节约耕地。但从根本思想上,从人与自然的关系,从生态平衡上却是一种倒退。

一、生态平衡与物流循环

自然生态系统是一个四级循环的过程:第一级是含有叶绿素的植物(生产者);第二级是消费者;第三级是微生物(分解者);第四级是无机界。循环往复,能量和物质以生态系统独有的形式不停息地流动。

二、火葬对生态平衡的破坏

火葬之对遗体的烧炼,在生态意义上是对物流循环的截断。

对于氮流——动植物死后,身体中的蛋白质被微生物分解成硝酸盐和铵盐返回土壤。而烧尸使有机氮氧化为无机的氮氧化合物,一方面丧失了这部分氮重新被植物利用的价值,另一方面造成大气污染。

对于磷流——炼尸使本可以由微生物分解成可循环利用的磷酸盐中的磷,变成磷的无机氧化物而脱出循环链条。磷流具有更大的脆弱性。

同理,炼尸对生命体所必需的其它元素的生态物流都是无情的截断。

为了弥补这一损失,人类不得不以化肥补偿地力,却带来更深层次的破坏——土地盐碱化、板结化、贫瘠化。

三、火葬应该逐步取消

火葬对于人类意识的更新有其历史的进步意义,但对于地力的维持却无异于釜底抽薪。

据统计,我国每年死亡人口达数百万,仅丧葬费就达70亿元,消耗木材200万立方米。现行丧葬方式都不甚合理。

从生态意义上说,土葬比火葬具有更多的合理性。素布裹身,葬于国土之下,在死者下葬处植一绿树,既可美化环境,又可祷其亡灵。

总之,火葬破坏生态平衡确凿无疑,且破坏程度随人口激增、野生生物绝灭而加剧。采取适合的解决办法终将是大势所趋。


原发《中国环境管理》1991年第2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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